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产业化)基地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RM2020-01
招标人: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O二0年03月11日
目 录
敬 告..........................................................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范........................................ 13
一.总则...................................................... 13
二.URS详见各厂区文件......................................... 14
三.技术文件资料.............................................. 14
四.产品质量、质量保证......................................... 14
五.产品制造标准和要求......................................... 15
六.技术服务和优惠条件......................................... 15
七.投标报价总体要求........................................... 16
八.付款方式约定.............................................. 17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 18
第六章 图纸................................................... 22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3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除按照顺序整理一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之外,需投标单位将以下资质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
原件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其他质量认证证书、项目经理证件等。
施工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或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证件包括: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未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或取消担任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被限制投标”;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招标人为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
招标编号:NRM2020-01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业设计与施工能力的具有一定施工资质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参加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第(1)条要求外,还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或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招标人前期资质及施工现场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联系人:何世彪
电话:13327837096
2020年03月11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
项目名称: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 |
2 |
|
买方名称: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买方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
3 |
|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 |
|
投标书递交至: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NRM2020-01 |
5 |
12.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
6 |
13.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5天 |
7 |
14.4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 |
8 |
|
业主方联系人:何世彪 联系电话:13327837096 |
投标方须知
A 投标方
1.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1.1投标人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供货或安装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委托
2.1 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6.3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6.4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由投标方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商务部分(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清单(见附件)
(4)商务偏离表(见附件)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文件(见附件)
(6)获国优、部优等荣誉证书(复印件)其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除按照顺序整理一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之外,需投标单位将以下资质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
原件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其他质量认证证书、项目经理证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投标单位公司简介(可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描述,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其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7)项目经理证件;
8.3 技术文件
(1)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加工、制作与安装方案;
2)工程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绘出施工网络计划图;
5)施工平面布置图;
6)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的施工工艺;
7)成品?;ご胧?;
(2) 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3) 其它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9.投标内容签署及密封说明
9.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采用A4纸装订后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
9.2 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需单独密封一份。
9.3 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正本注明“正本”字样。
9.5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包封内,包封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9.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9.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0.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方货物如需使用专利产品、专利工艺或发明的,其专利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并列明单价,投标方承担专利发明的一切责任。
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自开标日起1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3 投标文件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3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
12.2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2.3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3.2 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3.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为准。
14.4 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5.开标
15.1 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昊疃烧斜耆俗孕凶橹?。
15.2 开标活动投标人无须到场。
15.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5.4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
(1) 逾期送达的;
(2) 未加盖投标方公章的;
(3) 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
(4) 《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写的;
(5) 投标方针对同一设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 投标方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设备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 违反招标纪律的。
15.5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投标方须知第17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销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方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方。
16.评标委员会
16.1 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的设备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6.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7. 对开标文件的初审
17.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7.2 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7.4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 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8.2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8.3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9.评标
19.1 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9.2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施工安装方案先进、合理。
(2)产品的性能及标准。
(3)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4)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5)维修服务。
(6)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
(7)运输条件。
(8)经营信誉。
19.3 中标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评标过程保密
20.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1.最终审查
21.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方。
21.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1.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
(2)对预中标方进行实地考察。
21.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2.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3.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4.中标通知
2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4.2 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5.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 概述
本次招标为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
2. 本工程基本情况介绍:
2.1项目名称: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项目
2.2建设单位: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7号
3. 投标人(供方)应遵守以下要求:
3.1供方必须详述技术特征、履约保证及技术服务条款;
3.2供方提供与其设备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保、劳动?;?、维护所需的装置及技术服务;
3.3产品质量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要求;
3.4生产技术要保证做到经济、先进、成熟,以达到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
3.5供方必须详述其报价产品的优势及特点;
3.6供方必须承诺履行合同;
3.7供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并注明产地和制造商;
3.8如果供方投标书中商务和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有偏离,偏离部分必须在投标书中要详细写明;
3.9供方投标书中必须出具一份详细的设计说明及功能说明、安装实施方案;
3.10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二次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验收,材料送检,协助投标人完成GMP认证文件等手续办理在内的所有工作。
3.1 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3.1.1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晰,便于查阅,用中文简体字编写;
3.1.2 设备的设计参数、工艺参数、消耗参数及说明;
3.1.3 提供供货范围内的主要设备、配套辅机、附件等的名称、产地、制造商、规格型号及报价明细;
3.1.4 设备的技术方案及说明;
3.1.5 系统各设备的安装图(平面及立面图)、设备安装及生产对厂房的要求;
3.1.6 设备外形尺寸、各设备重量、外形尺寸及安装维修时需要的空间和位置;
3.1.7 供货安装进度一览表;
3.2 中标后要求提供的技术文件(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给需方):
3.2.1 各系统安装图(平面及立面图);
3.2.2 设备基础图及基础荷重;
3.2.3 安装说明书、操作使用及维修、维护保养手册;
3.2.4 电气、气动等设计资料及技术参数;
3.2.5 图纸、技术资料目录及交付时间表;
3.2.6 生产消耗品的种类和规格;
3.2.7 在需方对以上资料认可后,供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3 设备交付时提供的技术文件(随设备一并到现?。?span lang="EN-US" style="box-sizing:border-box;margin:0px;padding:0px;line-height:1em;">
设备交货时供方一同交付设备随机文件,设备随机文件包括设备合格证书、设备操作说明书、设备竣工图纸、主要零部件的合格证书、质检报告等,需方如发现设备随机资料不够齐全,有权要求供方提供所需资料。
4.1 供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其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所有供方责任引起该生产线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4.2 在质量保证期内,无偿提供和更换非需方损坏的设备及部件等;
4.3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需方有权根据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出具的检验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4.4 提供质量保证期承诺;
4.5 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
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法律和法规。
6.1 产品设计、生产、安装及备件供应过程中如有修改或未明确的遗漏问题,签约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妥善处理;
6.2 供方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使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状态并具备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性能,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直至需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对调试过程中因供货厂家损坏的设备及部件,应免费更换。
6.3 供方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及调试培训,并列出培训计划;
6.4 供方需提出一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6.5 供方还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技术服务方式和优惠条件,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6.6 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
6.6.1 为使合同设备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6.2 培训计划表;
6.6.3 培训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6.7 现场安装及技术服务
按照本合同及本附件的有关内容,卖方应派遣健康、合格的技术人员至买方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6.7.1 卖方在安装前10天派技术及安装人员到买方施工现场,作好卸货、安装前的准备工作,时间从安装时起至验收试车合格时止,内容如下:
? 检查卖方的供货范围和到货设备的开箱清点;
? 检查基础尺寸;
? 合同设备的安装;
? 按照技术文件,图纸以及相关标准检查合同设备;
? 合同设备空负载试车指导;
? 合同设备负载试车、性能测试及验收试车的指导。
6.7.2 在服务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就提供给买方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向买方人员作出正确的解释,并对存在的不完整性和缺陷予以纠正,以使安装能正常进行;
6.7.3 卖方必须负责提供正确的指导,买方人员应按照卖方技术人员的正确指导进行操作,所有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人员未按卖方技术人员的正确指导进行操作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将由买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6.7.4 卖方技术人员的工作计划表列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和验收试车的工作进度表;
6.7.5 卖方现场技术及安装人员的水、电、气、往返机票、食宿、通讯、医疗、保险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7.6 买方应向卖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的便利条件,如现场办公室、工具和仪表,但调试所用的专用仪表由卖方提供;
附:(下列附件内容由投标方完成后,并附在投标文件的该位置)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性能测试、验收试车的工作进度表。
6.8 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7.1 投标方应按所附表格要求填报各项目的明细表,包括分项报价、原产地、生产商、性能描述等。不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可能导致投标废标。
7.2 备品备件、外购件需列出表格,项目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制造商、技术要求、单价、总价等内容。
7.3 供货范围内的用于安装、维修、调试、检验测量、生产所用的专用工器具,应列出清单。
7.4 技术服务中的技术培训、指导现场安装及调试要按人员、天数、工种等分项报价。
7.5 全部设备卖方负责运输到需方工地现场,并承担一切运杂费及其他费用。
付款方式面谈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方案、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产品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3.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3.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5)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打*号的技术指标、参数(如有);
(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5 评分细则
3.5.1 商务标书评分标准:(55分)
(一)投标报价:5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基准分35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准分35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在基准分基础上减1分;每减少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50分,最低得分20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5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数量≤5时,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投标单位综合实力:3分
根据投标单位企业规模、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及荣誉等综合实力,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在0-3分间酌情打分。
(三)投标文件制作:2分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是否规范,对技术部分的描述是否准确,对评委提出需澄清确认的问题答复是否完整、准确等方面进行考虑,得0-2分。
3.5.2 技术标书评分标准:(45分)
1、设备技术性能 13分
(1)考虑投标材料设备的品牌知名度、信誉、档次、先进性、节能性及噪声指标,得0~8分,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
(2)主要安装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等质量、技术指标等,综合考虑比较,得0~5分,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
2、安装施工方案 20分
(1)进度计划安排及横道图、工程进度承诺及保证措施 0~5分
(2)主要机械、劳力安排及保证措施 0~2分
(3)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措施0~2分
(4)施工重点、难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防治质量通病措施及方案 0~4分
(5)主要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质量控制办法 0~3分
(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及管理方案 0~2分
(7)与各方配合方案,尤其应说明验收方案 0~2分
3、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 7分
(1)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速度,优惠承诺以及保证上述承诺的保证措施和相关制度,得0~5分;
(2)其他优惠措施,得0~2分。
4、公司同类项目业绩:5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签订开始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并有合格竣工验收书;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每提供一份合同与验收书原件得1分,没有提供原件该项内容得0分。
以上内容,报价部分直接计算得分,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报价部分之外其他部分的得分取各位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打分取小数点后二位),与报价部分得分相加之后,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进行综合排序。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并列第一则由报价较低一方为第一名。如投标人综合得分并列第一且报价相同,则由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一方为第一名。
随本招标文件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图纸,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对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如有缺漏项需现场提出。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包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 (人民币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报价合计 |
小写:
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报价清单
附件四
特殊工具、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如有)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合计: |
备注: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如有)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合计: |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
|
|
|
|
|
|
|
|
|
|
|
|
|